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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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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五大

时间:2021-06-25来源:阅读:()

在大革命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中国共产党于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在武汉举行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代表82人,代表党员57967人。以罗易[5]、多里奥、维经斯基组成的共产国际代表团参加大会。由谭延?]、徐谦和孙科组成的国民党代表团到会祝贺。汪精卫应邀列席了一天会议。会前,共产国际发来指示,要求中共五大的一切政治决议“都完全应以共产国际执委会第七次扩大全会关于中国问题的决议为依据”[6]。

陈独秀代表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长达六个小时的《政治与组织的报告》。报告涉及中国各阶级、土地、无产阶级领导权、军事、国共两党关系等11个问题,既没有正确总结经验教训,又没有提出挽救时局的方略,反而继续提出一些错误主张。大会根据共产国际执委会第七次扩大全会关于中国问题的决议精神,讨论了陈独秀的报告。

会前,瞿秋白在1927年2月针对陈独秀、彭述之等人的机会主义理论和政策,写成《中国革命中之争论问题》一书,着重论述了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争夺领导权问题,以及农民土地、武装斗争等问题。会上他向代表们分发了该书。一些代表同意瞿秋白书中的观点,批评了陈独秀、彭述之的错误。陈独秀在会上也不得不承认一些错误。但是,大会对这方面的讨论不够重视。李立三后来回忆道:瞿秋白“这本小册子在当时并没有能引起全党同志严重的注意,甚至在五次大会时也没有很热烈的讨论,于是党的机会主义的危险,并没有能挽救过来”[7]。此外,大会对陈独秀错误的内容和性质,以及对共产国际指导中国革命的错误,也还缺乏应有的认识。

大会通过的《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议决案》认为,中国的资产阶级已经背叛,中国革命已经发展到建立“工农小资产阶级之民主独裁制”的阶段,“应该以土地革命及民主政权之政纲去号召农民和小资产阶级”,使革命向非资本主义前途发展。决议一方面把蒋介石的叛变看作整个资产阶级的叛变,把民族资产阶级当作革命的对象,从而混淆了民主主义革命同社会主义革命的界限。另一方面把由汪精卫、唐生智控制的武汉政府当作工人、农民和小资产阶级的联盟,对汪精卫、唐生智等人仍抱有很大幻想,对其公开叛变革命的严重危险缺乏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精神准备。

大会通过的《土地问题议决案》虽然肯定“将耕地无条件的转给耕田的农民”的土地革命原则,却把实现土地革命的希望寄托于武汉国民政府。这时武汉国民党土地委员会已提出一个《解决土地问题的决议案》。这个决议案规定要没收大地主的土地,却又规定肥田不超过50亩、瘦田不超过100亩的都算小地主。按照这个标准,在武汉政府管辖的湖南、湖北、江西等省,很少有可以没收的土地。但就连这样一个纲领,也受到汪精卫等人的反对而被国民党中央搁置起来。中共中央在土地问题上采取妥协迁就的态度,使党的五大通过的土地问题决议成了一纸空文。

此时,最紧迫的问题是组织和发展党直接领导的革命军队。但是,大会并没有认真讨论军事问题,更没有在这方面制定有力的措施,认为只要依靠以唐生智等武装力量为支柱的武汉国民政府和冯玉祥的国民军,就能够实现大会规定的任务。

大会选出了党的中央委员会,由31名正式委员和14名候补委员组成。随后举行的五届一中全会,选举陈独秀、蔡和森、李维汉、瞿秋白、张国焘、谭平山、李立三、周恩来为中央政治局委员,苏兆征、张太雷等为候补委员;选举陈独秀、张国焘、蔡和森(后增补瞿秋白、谭平山)为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周恩来曾代理常委),陈独秀为总书记。张国焘、蔡和森、周恩来、李立三、谭平山分别担任组织、宣传、军事、工人、农民部部长。大会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选举产生中央监察委员会,由正式委员7人、候补委员3人组成。

党的五大是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发生仅半个月这样一个非常时刻召开的。全党上下最焦虑、最关切的问题是:如何正确认识严峻复杂的局势,如何从危难中挽救革命。这次大会虽然提出了争取无产阶级对革命的领导权、建立革命民主政权和实行土地革命的一些正确的原则,但对无产阶级如何争取革命领导权,如何领导农民实行土地革命,如何对待武汉国民政府和国民党,特别是如何建立党领导的革命武装等问题,都没有提出有效的具体措施,这样自然难以承担起挽救革命的任务。

注:

[1]《罗易就中国形势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政治书记处和斯大林的书面报告》(1927年5月28日),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译:《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4卷,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8年版,第288页。

[2]当时武汉国民政府每月的财政收入平均不到200万元,而蒋介石在粤沪每月收入达1500万元。武汉政府的月支出约1700万元,绝大部分靠发行钞票、公债和国库券来维持。

[3]《汪精卫先生与革命的民众》,《中央副刊》第20号,1927年4月12日出版。

[4]汪精卫:《武汉分共之经过》(1927年11月15日),《汪精卫集》第3卷,《民国丛书》第四编 (97),上海书店根据上海光明书局1930年版影印,第222―223页。

[5]罗易(1892-1954),印度人,英文名M.N.Roy,原名纳伦德拉?纳特?巴塔查尔亚。1920年起为共产国际执委会负责人员。1927年任共产国际执委会驻中国代表。

[6]《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政治书记处为举行中国共产党第五次代表大会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代表们的指示》(1927年1月19日),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译:《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4卷,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8年版,第92页。

[7]李立三:《一九二五年至一九二七年中国大革命的教训》,中央档案馆编:《中共党史报告选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年版,第29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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