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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亲彭儒——公正廉明的监察官

时间:2021-06-17来源:阅读:()

1952年底,母亲再次告别了她的第二故乡江西,来到祖国的首都北 京。在北京,她有许许多多当年在井冈山、中央苏区和延安时期的老领 导、老战友。如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康克清、邓颖超、曾碧漪等同 志。到新中国的首都北京,是她梦寐以求的事情。

1953年3月至1956年7月,她担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干校人事处副处长、 机关党委副书记、党组成员。然后,她调到农业部任监察室副主任。

在农业部监察室有三个领导人,其中侯玉田同志为主任,彭儒、苑 彩萱同志为副主任。但因侯玉田同志年老多病,故当时监察室的主要工 作由我母亲负责。那时,母亲刚刚40岁,正处于年富力强、风华正茂的 美好年华。别看她还年轻,可是,她已是南征北战、久经考验的大革命 时期的老同志了。

母亲是第一次踏上监察部门的工作岗位。她意识到,监察工作,是 我党崇高而又神圣的事业,其主要职能是监督、检査、维护国家法纪。

农业部监察室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对本部及各直属单位和全国各省、

市、区农业部门的违法乱纪案件、责任事故等的检査处理;对国家制定 的有关农业部门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査。监察室隶属农 业部与监察部的双重领导,任务相当繁重。

据母亲的老部下吴家骅、张福绵、熊国奇同志讲:

“彭儒同志在原农业部监察室以及后来在农垦部(1956年分部)监 察室与人事宣教局任职期间,工作一贯勤勤恳恳,认真负责,原则性与 事业心很强,工作深入细微,事事以身作则,处处关爱下属干部,真像 大姐一样!给我们树立了学习的楷模,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至今记 忆犹新,历历在目丨我们都以彭大姐为榜样,齐心协力地完成了多项工 作任务。监察室的工作,当时受到部领导的好评。”

在农业部监察室任职期间,母亲和监察室的同志共同努力,办了几件影响较大的案件。

第一个案子是政治大骗子李万铭案。

1956年,农业部挖出一个冒充抗美援朝战斗英雄的政治大骗子李万 铭。李万铭原系国民党一文书上士。他利用假公章、假介绍信等卑劣手 段,蒙骗了很多单位。到农业部后,曾多次作抗美援朝战斗英雄的假报 告,后与农业部一名青年女干部结婚,并生下两个儿子。他还谎称家有 老母生活困难,多次骗取生活困难补助费。他还招摇揸骗,多次写假报 告以到各省、区参加高级军亊会议为名,骗取差旅费。

事情败露后,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各大报刊进行了连续报道、 披露。《人民日报》专门发表了社论,人民艺术家老舍还就此写了《西 望长安》五蒜话剧,轰动全国。

当时,根据领导指示要求,农业部处以上领导干部要全面进行历史 审査。此项工作,由监察室彭儒具体负责。除组织工作人员外,母亲亲 自参与审査干部档案。她工作深入细致,一丝不苟,很好地完成了这项 工作,清理了干部队伍,受到了监察部和农业部的好评。

第二个案子是水稻“青森五号”事件。

这是1956年农业部监察室负责组织调査处理的重大事件之一。

当时南方水稻产区进行单季稻改双季稻、间作稻改连作稻、秈稻 改粳稻的“三改”活动正进入高潮时,湖南省从吉林省、黑龙江省购 买“青森五号”早粳稻种子301.3万斤,大部分安排在湖南省常德、湘 潭、衡阳三个地区种植,全省共种21万亩,平均亩产仅213斤,不足当 地早秈稻亩产449斤的一半,平均每亩减产236斤,共减产稻谷4500万 斤至5000万斤。其中常德地区种了 14.3万亩,实收9,8万亩,平均亩产 139斤。当地农民意见很大,社会舆论反映强烈,称之为“青森五号” 事件。

对于上述事件,部领导很重视,把这一亊件交部监察室负责,进行调査研究处理。

母亲接到这个任务后,亲自领导组织对该事件的调査研究和处理工 作。当时,农业部监察室派出熊国奇、江明两人,种子局派出曾观葸, 监察部派出一名监察专员一赵专员,组成两部联合调査组,重点深入 湖南常德地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现场实地调査,彻底査明了引种失败的 主要原因,并研究总结了重要经验教训,提出了具体处理意见。

这个事件的发生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既有地区气候因素的影响, 又有种子混杂不纯和栽培技术措施不当等人为因素。从东北到江南,纬 度相差甚大。吉林、黑龙江是光照长、积温少的地区,而湖南则相反, 是光照短、积温多的地区,引进的种子必然会发生变异。加之栽培技术 不当,推广良种必须同时推广与之相适应、相配套的栽培技术,良种、 良法必须一起推广,才能充分发挥良种的增产效益。种子不纯也是造成 减产的重要原因。但根本的经验教训在干,从国内引种必须经过试验, 多点试种和示范,证明引进的品种适合当地种植,确实产量较高、品质 较好,而且掌掘了它的特性和栽培技术,并通过品种审定之后,才能推 广。而“青森五号”从吉林引入湖南,未经试种和示范即贸然推广,以 致造成严重减产,给当地农民造成很大损失,影响很坏。

两部联合调査组通过现场深入调査,并认真听取了湖南省农业厅领 导的意见之后,由熊国奇执笔写成了调査报告,引起了农业部、监察部 和中央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为了挽回影响,取信于民,国家承担了造 成这一损失的全部责任,做出了賠偿农民损失的决定,由国家支付一笔 巨款,发给遭受损失的农民,使问题得到圆满妥善解决。

“青森五号”这一重大事件的査明处理,确实为今后的农业科技推 广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重要经验教训。

母亲对“青森五号”这一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自始至终都是亲 自指导和参与研究的。她对这一事件十分重视,在工作中尊重科学、实 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她亲自指导下,工作进展得比较顺利,取 得了圆满的结果。

当时,农业部和后来农垦部监察室负责调査研究和处理的大小事故 和案件很多,以上只是列举了两大项,其他还有1957年江西吉安地区发 生的农民纠纷事件、北大荒八五四农场不慎失火烧死4名职工的事件、 芦台农场失火烧死职工事件、江西赣州地区兴国县等地闹粮荒事件等, 我母亲都亲自主持、组织调査处理,并先后指派监察室张福绵、王哲 夫、熊国奇等同志分赴各地调査,或配合其他部委组成联合调査组,真 正做到事事有结论、件件有交代,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充分发挥了监 察室的监督、检査、维护国家法纪的职能工作。

监察室的同志评论说:通过以上工作“充分体现了彭儒同志对党对 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作风!彭儒同志不愧是我 们的好领导、好大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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